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3年8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
事会第二十次会议。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
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
作》及《公司章程》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相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
事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
认真的核查和了解,现基于独立判断,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关于商标使用授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
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,表决程序合法、有效,符合《股票上
市规则》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。该关联交易事
项遵守了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。上述
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、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,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
利益的情形,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、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。
独立董事:沙建尧 蒋建华 范薇薇
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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